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第36頁 】 
兩岸保釣論述如何找到共同點?

http://www.CRNTT.com   2013-07-06 00:11:19  


 
   釣魚台列嶼沖突背後的美國因素

  第三,關於釣魚台列嶼衝突背後的國際權力角逐與政治意圖。我們都清楚美日有軍事同盟關係,在2010年撞船事件發生後,美國開始主張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適用範圍涵蓋釣魚台,希望對中國起到威嚇的作用。這涉及到整個地緣政治的問題,台灣、釣魚台都屬第一島鏈,中國大陸去年以來,強勢在釣魚台海域進行常態化巡邏,背後也有海洋戰略的思維。

  我的認知是,美國是不願意改變現狀,因為戰後幾十年下來,整個亞太安全保障體制由美國主導,它不願看到其主導地位受到挑戰。所以一方面不希望日本太過挑釁,另一方面也希望中國能夠克制。

  兩岸如何加強保釣論述?

  第四,關於兩岸的保釣論述是否適當?大陸政府去年911之後,開始提出“日本國有化改變了戰後秩序”的論述,這點不容易得到世人的理解,相反的觀點認為中國派海監船肆意頻繁進出釣魚台海域纔是挑釁行為,是在改變戰後秩序。此觀點的論述認為,1945年美國根據戰前沖繩縣的行政範圍,統治了包括釣魚台的琉球群島與奄美大島、52年美英等48國通過《舊金山和約》,承認日本對於琉球的“潛在主權”。根據此一精神,1972年美國將包括釣魚台在內的琉球群島的行政權交與日本,因此日本也認為日本是順理成章地擁有“尖閣諸島”的主權,是根據戰後國際社會安排的結果,是根有據,並非“竊取”釣魚台。

  現在中國認為日本改變戰後秩序,這點要說服國際社會不容易。兩岸都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與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認為釣魚台是台灣附屬島嶼,理所當然應該歸還給中國。這種觀點,第三國來看,未必如此。日本主張中國提釣魚台主權是1970年代之後的事,之前一直默認日本擁有釣魚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第3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