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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太多,並非強貼“官二代”標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27 11:24:16  


  據悉,“少女毀容案”施暴者陶汝坤的父親是合肥市審計局辦公室主任、母親是合肥市規劃局某處處長,按說,這樣的官職並不能算作是“高幹”,而將陶汝坤稱之為“官二代”似乎也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嫌疑,這大約正是媒體不願給該事件貼上“官二代”標簽的原因。

  “官二代”標簽雖然是當初發帖者最先提出來的,公衆的認同度卻非常高,這倒不是公衆一定對“官二代”這個群體存有偏見,一定要以偏概全地強行貼上“官二代”的標簽,而是該案件的發展實在帶有了太多權勢的影子,換言之,是施暴者身上所帶有的“衙內”(“官二代”)特征太明顯了。

  陶汝坤施暴後阻攔報警並叫囂的那些關於“他父母當官的,也會很快把他搞出來。他進去最多一個禮拜就出來了,出來之後,那我和我家人就等死吧”(受害人轉述)的話,也許不足為據,畢竟這些話沒有經過當事人的確認,但案件的許多細節,卻讓人不能不疑竇叢生:

  第一,媒體已經確認,陶汝坤的父母的確強迫過受害人家屬在關於“認可陶汝坤當天積極救治和自首”的材料上簽字,並在得到拒絕後不再支付治療費用,以至於周家在拖欠十多萬元住院費用之後,被迫將周岩接出醫院。陶家強迫簽字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尋求取保候審,可是,能夠在如此惡性的事件中辦理取保候審,若非長袖善舞,恐非一般人所能為吧?

  第二,作為一起聳人聽聞的惡性案件,受害人傷情遲遲得不到鑒定,竟然從案發一直拖了5個多月,以至於無法讓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而據受害人家屬分析,不能作鑒定,案件程序就不能再往下走,而犯罪人又不能繼續關押,就要依法“強制取保候審”,也是陶汝坤父母這麼周旋的主要動機。那麼,陶汝坤父母何以有那麼大的能量,竟能讓該案件的司法鑒定一直拖到現在?他們賴以“周旋”的資本難道不是權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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