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為有通報機制,一般而言,如果超越暫定執法線,有一半的船會被驅趕,有一半的船會被扣留。根據我從漁業署得到的訊息是,船隻被扣留之後,日本的作法是,馬上就通報;通報之後,台灣漁民趕快把罰金繳清,他們馬上就讓你離開,不會在港口把你扣留一段很長的時間。
這些東西,在台日漁權談判中都有默契。很多人認為16次漁權談判都沒有進展,因為釣魚台主權很清楚就是我們台灣的,那你要跟日本說主權歸我,他也不承認。所以主權爭議在台日漁權中,完全沒有進展。但在實質漁權管理上,是有一定的成效。
台灣漁民在釣魚台附近作業的漁船,大概有2、3百艘,這是一個傳統魚場資源很豐富的海域,旗魚、鯊魚、鰺魚都相當豐富。現在漁民很擔憂,如果釣魚台被日本國有化,過去保存的默契或不成文的協議,會不會因此而被破壞?
而且,日本一旦國有化釣魚台成功,從釣魚台算起200浬經濟海域,幾乎就劃到我們宜蘭蘇澳港港口與頭城烏石港港口,我們漁民根本不用出海,只要攔索一放出去,日本就可以取締我們漁民了!漁民擔憂如果我們的政府不夠強悍,變成被日本軟土深掘、侵門踏戶,在這方面漁權就不保!
兩岸民間應建漁業管理機制
回應主題,兩岸不能聯手,我認為應該是在主權爭議的問題;在政治、軍事都沒有互信的情況下,兩岸不做這樣的聯手。但是在漁業合作區塊,這一、二十年來,兩岸的漁業合作非常頻繁。剛才主席也提到,蘇澳漁會的船都是100噸以下的塑膠船,叫作塑鋼,一般都是40幾噸,最高是90多噸,是近海的船。對這些船來說,很需要大陸漁工,因此兩岸漁業合作很頻繁、很密切。或許我們不叫兩岸聯手,但是應該去建立一個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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