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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既是保護也是救贖

  近日,兩高兩部印發《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細化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的規定。司法不僅僅是懲戒,還擔負著教育挽救的功能,如果未成年人所犯的是輕罪,更應該貫徹落實教育挽救的方針,秉承寬嚴相濟原則,最大限度挽救每一個犯錯的孩子,不讓“一次犯錯,長期受過”阻礙其融入社會,給犯罪記錄“加密”正是為了讓他們更好地重回正軌,但是,對於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也決不縱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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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制定印發《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

  為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6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03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9條關於未成年人隱私和信息保護的規定,切實解決實踐中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和相關記錄管理不當導致信息洩露,影響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等問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會簽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详细】

規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 保障涉案人重回社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為更好地理解和適用《實施辦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公安部刑偵局負責人、司法部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 司法實踐中堅持寬嚴相濟   記者:請問為保障法院環節對涉案未成年人信息的封存效果,《實施辦 …【详细】

封存犯罪記錄會減輕刑罰威懾力?專家:幫助未成年人回歸社會,5年以上刑罰并不封存

  為解決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洩漏等問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兩高兩部”)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這是2012年刑訴法修訂後,兩高兩部首次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如何封存作出統一、系統的規定。專家指出,披露犯罪記錄使未成年人升學就業等受到歧視,而體系化的規定更有助於解決未成年人犯罪面臨的問題。 …【详细】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不當洩露將被追究刑責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會簽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據了解,2012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增加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但由於規定較為原則,實踐中對封存的主體、封存的具體內容和程序以及查詢的主體、內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導致該制度在落實中出現封存管理失範,相關部門監管失序等問題。   《實施辦法》全 …【详细】

犯罪記錄“應封盡封”,給失足未成年人一次機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會簽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引發輿論熱議。   一失足頓成千古恨。違法犯罪要付出應有的代價,但涉及未成年人,卻有必要根據情況進行特殊處理。未成年人身心均未發育成熟,犯罪往往不是主觀惡性作祟,而是因為不諳世事,受到社會的不良誘惑等所致。因此,對於剛剛開啓人生之路的未成年人,應該給予悔過自新、重回 …【详细】

“案底加密”讓未成年人“回歸”無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   常言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對人生正處於起步階段的未成年人來說,更該如此。然而現實中,一些失足少年卻面臨著“一次犯錯,長期受過”的困境——看得見的刑罰早已結束,看不見的“刑罰”如影隨形,影響著考試、升學、就業、生活等各方面。對此,“未 …【详细】

“統一加密”犯罪記錄讓未成年人“無痕回歸”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會簽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切實解決實踐中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和相關記錄管理不當導致信息洩露,影響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等問題。   看得見的刑罰早已結束,看不見的“刑罰”卻一直伴隨——不少未成年人在犯罪受到刑事處分後,都面臨著身份“標簽化”等問題,陷入了“一次犯錯,長期受過”的困境。早在20 …【详细】

涉未成年犯罪記錄“應封盡封”,助力“再社會化”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的《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發布。《實施辦法》要求,對於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應封盡封”。在訴訟終結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開;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相關部門應當主動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幫教考察、心理疏導、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記錄也應當依法封存。 …【详细】

嚴格落實前科封存,讓罪錯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會

  近日,兩高兩部印發《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細化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的規定。比如,除了紙質卷宗、檔案材料等實質化封存外,強調電子數據也應當同步封存、加密、單獨管理,并設置嚴格的查詢權限,以及明確相關公職人員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等。   這一《辦法》的出台,其實有著非常現實而又迫切的背景。據介紹,絕大多數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封未封或者違規查詢導致洩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 …【详细】

前科封存讓失足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印發《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自今年5月30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記錄,以及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幫教考察、心理疏導、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記錄,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當依法予以封存。對於犯罪記錄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業時免除犯罪記錄報告義務。被封 …【详细】

封存失足少年信息,還他們廣闊天地

  為切實解決實踐中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和相關記錄管理不當導致信息洩露,影響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等問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會簽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 …【详细】

應封盡封,讓“問題少年”無痕回歸

  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早在2012年《刑事訴訟法》就明確提出。新實施的法規作出更明確規定,并加強了各個相關環節的銜接,有望讓“應封盡封”盡早落地、切實落地。   法律早有規定,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予以保密。可是法律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最高檢調研發現,大多數省份都存在應封未封或者違規查詢導致信息洩露的案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遭遇歧視,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而 …【详细】

望善意感化“頑石”願少年清爽前行

  5月30日,《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開始施行。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采訪表示,主要犯罪行為是在年滿十八歲周歲前實施的,被判處或者決定執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當對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目的在於幫助曾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地回歸社會。一些記錄如果不封存,可能會對他們的工作、生活有一定的影響,甚至讓他們在各種歧視下重新 …【详细】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封盡封,體現司法尺度與溫度

  據《法治日報》報道,近日,最高法、最高檢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明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內容力求全面,封存措施力求有效,查詢程序力求嚴格,責任追究力求到位;對於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做到“應封盡封”;對所有案件材料,應當執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加密處理,執行嚴格的保管制度。   現實中,一些未成年人由於心智不够成熟、容易過分情緒化且法律意識淡薄等而 …【详细】

規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 寬嚴相濟不失法律精神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一些新聞讀者可能會感到陌生。但事實上,早在2012年修訂刑事訴訟法時,便已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如今的《實施辦法》,是“兩高”會同公安部、司法部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立法精神,在操作實施層面的具體細化。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為何要將其犯罪記錄封存起來?究其原因,還是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有機會重新做人的未成年人。根據刑法理論,刑罰的目的具有二元屬性,既有 …【详细】

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彰顯現代法治人性化溫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會簽下發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切實解決實踐中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和相關記錄管理不當導致信息洩露,影響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等問題。   未成年人在成長階段,心智不够成熟,由於存在叛逆心理、法治意識淡薄,或受到不良的社會誘惑,或因父母等監護人疏於管教,一時衝動不計後果地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盡管他們在受到應有法律制裁後,決定 …【详细】

完善未成年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善莫大焉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完善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執行規則,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取得新的進步。   其實,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就已經入法了,但十年來制度落實并不到位。   為了震懾犯罪,加強社會防衛,我國刑法規定了犯罪前科報告制度,在就業、入伍等方面設置了限制,典 …【详细】

到底是誰洩露了本應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

  近日,鄭州大學生小龍(化名)在成功通過某銀行考試并接受了培訓,准備簽合同時,卻被告知因其“有案底”,不能錄用。小龍在高中期間,曾因搶同學書包,涉嫌搶劫罪被平頂山警方刑事拘留,不過,檢察院隨後作出不起訴決定。按照規定,小龍作為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屬應當封存的範疇,但卻遭到了洩露,并因此而丟了錄用機會。   對在規定範圍內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進行封存,是2012年修訂刑事訴訟法時增加的規定,已存 …【详细】

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制度已完善落實要嚴格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地公安機關將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嚴格做到“應封盡封”。同時,《實施辦法》還對涉案未成年人查詢犯罪記錄作出進一步細化,這是對有關規定的重要補充和完善,各地公安機關也將嚴格落實,切實幫助“罪錯未成年人”順利入學、就業、重新回歸社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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