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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啟動民營銀行試點

http://www.CRNTT.com   2013-07-23 07:52:23  


 
  從國際經驗看,大銀行在面向基層市場時固然在融資能力和標準化信用風險管理上有些優勢,但也存在動力不足、交易成本高和信息不對稱等劣勢。正因如此,國際上大型經濟體普遍擁有眾多小銀行,其作用不僅僅是在數量上增加小企業融資供給,更在於質上的差別。這些小銀行天生不具備競爭大客戶的能力,專注“小微”是其不二選擇,易於和小企業保持長期穩定的融資關係,從而形成相應的信息和交易成本優勢。

  儘管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政府應該適當支持以克服市場失靈,但這些支持應和市場主體自身激勵相容。如果延續目前只有銀行能發起設立新銀行、依靠大銀行管理小銀行的思路,即使中小金融機構數量有所增加,其公司治理和經營行為也難有大的轉變,同樣擺脫不了傍大款、壘大戶、拼規模的同質化競爭。

  這幾年,無論是政府融資平台的急劇膨脹和愈發嚴重的產能過剩,還是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和融資貴,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競爭同質化帶來的效率損失和結構性缺陷,反映了現有金融體系對差異化銀行培育的迫切需求。

  其次,應將銀行業視為一個競爭性服務業部門。

  中國歷史上曾有民營銀行的傳統,比如解放前不少地方就有大量的私人錢莊、票號等,但改革開放前長期實行單一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銀行實際上只是與財政類似的國家另一個錢袋子。這種體制下自然不需要中小銀行,沒有民營經濟從而也就沒有民營銀行。

  儘管改革已進行多年,民營經濟已發展壯大,但傳統計劃經濟思維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銀行仍被視為國家需要控制的經濟命脈,或是宏觀調控的載體和工具。

  這些看法固然有合理成分,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實體經濟競爭程度提高,要求金融服務效率隨之提高,我們不能再將金融業視為禁止一般社會資本進入的特殊領域,而應更多將銀行業看做現代服務業中一個競爭性產業部門,由大量具有不同所有制、不同產業背景的資本共同參與的多層次競爭性市場體系,並最終通過在金融領域引入市場競爭,提高金融中介服務的微觀和宏觀效率。

  將銀行業視為競爭性部門,首先意味著允許各類中小銀行的存在。從國際上看,多數國家尤其是大國經濟體中,數量較多、競爭程度較高的銀行業市場結構往往效率較高,可以充分發揮中小銀行立足社區、貼近小微企業,在緩解信息不對稱和降低業務成本方面所具有的獨特優勢。

  美國資產規模小於10億美元的銀行有6000多家,占銀行業法人機構總數90%以上;歐元區獨立法人銀行超過2000家,其中德國(合作銀行)有1100多家中小銀行;日本地方銀行有數千家;金磚國家中,俄羅斯注册資本小於3億盧布的法人銀行有700多家;而印度、巴西也擁有數百家中小銀行。

  將銀行業視為競爭性部門,還意味著監管政策需要公平對待每一類合格投資主體。事實上,從多年來的社會輿論呼籲看,民營銀行問題一定程度上被演變為一個政府對公平競爭的態度問題,如能抓住這一問題有所突破,對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增強改革信心以及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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