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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頻頻“亮劍” 無孔不入的大數據殺熟該刹車了
http://www.CRNTT.com   2021-07-12 17:09:49


  有關部門再次對大數據“殺熟”等行為“亮劍”。7月6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布,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幾天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值得注意的是,大數據“殺熟”再次成為條例和征求意見稿共同“重拳出擊”的對象。

深圳將重罰大數據“殺熟”

  條例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它對市民深惡痛絕的App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收集、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等問題說不,并給予重罰。

  其中,對於大數據“殺熟”問題,條例明確提出:違法所得不超過1萬元的,5萬元起罰;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深圳的數據新規之所以能够對大數據“殺熟”下狠手,并非僅是維護用戶權益和市場競爭秩序,更在於對一些基礎性服務平台濫用壟斷地位攫取高額利潤的治理,也在於未來個人信息保護法出台後,對濫用數據權利、數據壟斷進行嚴懲。

  近年來,手機App存在的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App肆意讀取用戶通訊錄、定位等信息的越界行為亟待解決。對此,條例確立了以“告知-同意”為前提的個人數據處理規則,即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數據處理者應當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徑,不得對撤回同意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條例還提到,“數據處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數據為由,拒絕向其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但是,該個人數據為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用戶畫像和個性化推薦的應用,為用戶提供了更加精准、個性化的商品和服務,但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條例首創性地規定,數據處理者基於提升產品或者服務質量的目的,對自然人進行用戶畫像的,應當明示用戶畫像的主要規則和用途;自然人有權拒絕數據處理者對其進行上述用戶畫像和基於用戶畫像進行的個性化推薦,數據處理者應當為其提供拒絕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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