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穎:歐盟對華軍售禁令問題
如果說中歐關係主旋律是優美的,那麼解除對華軍售禁令久拖未決,就是在深化這種夥伴關係時的不和諧音。
歐洲對華軍售禁令是過時的冷戰產物
對華軍售禁令實際上是西方國家冷戰思維的一種延續形式。早在冷戰盛行的年代,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就通過「巴黎統籌委員會」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社會主義國家及少數發展中國家實施高科技和武器禁運。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後,美國和西方國家對華關係逐漸正常化,出於聯華反蘇的戰略考慮,它們對中國的高科技和武器出口給予了事實上的解禁。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美國和歐共體再次對華實施軍售禁運。冷戰結束後,「巴統」於一九九四年一月解散。然而,美歐三十三國又於一九九六年七月在荷蘭簽署了《瓦森納協定》,決定從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新的控制清單和信息交換規則,其中繼續保留了對華軍售禁令。
然而,中國在經濟上進一步崛起,在對外關係上更加開放,與歐洲的相互依存度大大上升。正如今年二月廿四日,美國《紐約時報》一篇文章指出的那樣,歐盟爭取解除對華武器禁運絕不僅僅祇是想向中國出售武器,而且是為了消除歐洲與中國發展全面關係的最後障礙。歐盟將解除對華武器禁運看作加強與中國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一步。歐盟如果解除了對華武器禁運,意味著歐盟與中國之間將建立更加廣泛的經濟聯繫,並將歐中戰略夥伴關係推向深入。這才是歐盟領導人決心不顧美國強烈反對,堅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的真正原因。
解禁之難難在美國
阻礙歐盟解除對華武器禁令有幾個因素,其中首要因素就是美國的干預。儘管中國和歐盟之間解決這一問題並非針對第三方或任何其他國家,也不會損害他們的利益,但還是在美國和日本引起了軒然大波。自二○○四年十二月歐盟領導人向中國承諾將解除對華軍售禁令以來,美國政府多次要求歐盟重新考慮解禁立場,而且不惜以終止美歐軍工合作進行要挾。在這一問題上,美歐出現了嚴重的分歧。
其實在一九八九年開始對華軍售禁運時,歐洲就是持有一種比較保留的態度。歐盟回避了是「全面禁售」還是「部分禁售」這一關鍵問題,同時也沒有出台一個明確的禁售清單。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英國政府就對華武器禁售問題發表聲明指出:歐盟的對華軍禁令祇包括致命武器,如機槍及其彈藥、軍用飛機、軍用直升機、戰艦和軍用戰車。在這種原則之下,英國向中國出售了用於搜索水面目標的雷達,法國則向中國出售了「海豚」二型直升機。
但儘管是這樣,隨著情況的發展,歐洲的軍火工業還是要求政府制定更為靈活的對華軍售政策,歐洲國家也開始考慮解除對華軍售禁令,這也顯示了歐洲抗衡美國控制的意圖。對於歐洲來說,無論是與中國的地理距離所提供的安全感,還是與中國現實衝突的微小可能性,都不足以為繼續維持這樣一個十五年前制定的禁令提供足夠的理由。
美國政府則持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從二○○四年初開始,美國就密切關注歐盟的言行,並隨著事態的發展而對歐盟成員國展開有影響的遊說和施壓。美國國會眾議院以四一一票對三票的壓倒多數通過了第五十七號決議,表示解除對中國的武器禁運將使歐洲的安全政策跟美國的安全利益發生直接的衝突。這一決議還發出警告說,美國跟歐洲的防務合作出現障礙對雙方來說都不是好事。此外,還不斷有議員威脅要終止美歐軍事合作。在對歐盟各國進行的遊說活動中,美國重點拉攏一些「新歐洲」成員國,使他們站到美國的立場上。而在施壓的時候,美國則警告歐盟不要解除軍售禁令,否則將影響美國向歐洲國家轉移先進的國防科技,包括美國和八個歐盟成員國現階段正在研制的F-35新型主戰飛機。美國反對歐盟對華解除軍售禁令,戰略意圖不言自明,美國擔心解禁有可能打擊它在全球範圍對華實施的「遏制」戰略,還有可能加強歐盟獨立外交與防務的特性。
歐盟維持對華軍售禁令的第二個阻礙來自歐盟成員國內部的分歧。儘管法德等大國領導人積極主張取消軍售禁令,認為它是一個「時代錯誤」,但一些中小國家對華仍抱有偏見,要麼擔心中國會利用歐盟輸出的先進武器挑起台海衝突,要麼借口中國仍存在嚴重的人權問題。實際上,在取消軍售禁令的背後,歐盟的大國和中小國家有著不同的利益需求,大國同中國各種利益聯繫更緊密,而多數小國同中國缺乏經濟聯繫,更願意把取消禁令當成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其次,歐盟現有的表決機制和歐洲國家特有的政權結構也阻礙了軍售禁令的取消。歐盟對大事件的表決採用的是「全體一致」原則,祇要有一個成員國反對就可以否決有關提案。而歐盟幾個中小國家恰恰對此問題持反對或不表態立場,祇要現有表決機制不改革,那麼這一問題就會久拖不決。
“解禁”的政治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毫無疑問,歐盟如果解除對華武器禁令,將消除歐盟向中國轉讓武器及相關技術的政策障礙,促進中國與歐盟成員國的軍事合作,將使中國在武器裝備及相關技術引進方面擁有更多的選擇。即使歐盟對華軍售解禁,也祇是在某些層面解除特別針對中國的限制,決不意味著歐盟可以毫無障礙地向中國轉讓武器,歐盟成員國在武器出口時仍將遵從其在國際協議中所承擔的義務,遵守現有國際不擴散機制以及歐盟現行的武器出口控制政策,仍然會依照本國法律,權衡各種利益因素。其中,「瓦森納協議」將是歐盟對未來武器出口實施控制的重要依據。歐盟自己還有《對外售武行為準則》,真正核心的軍事技術,歐盟是不會對中國出售的。歐方和中方都曾在不同的場合表示過,「解禁」的政治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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