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成員自願提交的國別行動已在附件B中列出。
附件A:加強G20的一致性和協調-發展工作組的職責(略)
附件B:G20成員國別行動(略)
二十國集團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
一、前言
結構性改革是二十國集團(G20)的一項重點議題,也是G20實現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目標的關鍵之一。結構性改革是長期增長的重要動力,特別是在與宏觀經濟政策一並使用時,能夠提振信心、促進需求和增長。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承諾“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貨幣、財政和結構性改革政策”以“促進增長,增強信心,維護和增進復甦”。
考慮到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作用,確保成員富有雄心地、有針對性且有效地推進改革十分重要。這也是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並作為2016年G20一項重點議題的動因。在此背景下,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承諾進一步加強結構性改革議程,包括提出一系列改革的優先領域和指導原則,為G20各成員推進結構性改革提供參考,並將建立一套指標體系,在考慮國情多樣性的同時,更好地評估和監測各成員結構性改革進展及其是否足以應對結構性挑戰。這一強化的結構性改革議程將納入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框架下的現有工作。”
本文將詳細介紹今年由G20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框架工作組制定的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的具體內容。
二、優先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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