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為釋放數字經濟潛力,我們在安塔利亞峰會工作的基礎上,制定了《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我們將著眼於為發展數字經濟和應對數字鴻溝創造更有利條件,包括更多更好和負擔得起的網絡准入、促進經濟增長及信任和安全的信息流動,同時確保尊重隱私和個人數據保護、促進信息通信技術領域投資、支持創業和數字化轉型、加強電子商務合作、提高數字包容性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為此,我們重申安塔利亞峰會公報第26段,承諾將為構建開放、安全的數字經濟發展環境提供政策支持,並認識到充分、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在發展數字經濟方面的作用。我們歡迎經合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在數字經濟測度方面所作的努力,認為需要進一步開展相關研究和交流。
15.我們重申結構性改革對提高二十國集團成員生產率、潛在產出以及促進創新增長的關鍵作用。我們將落實二十國集團“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同時注意到結構性改革的選擇和設計應符合各國經濟情況。我們核准該議程確定的9個改革優先領域及一系列指導原則。這些將為各成員提供有用的高級別指導,同時允許各國照顧到本國具體國情。我們也支持由一套指標體系組成的量化框架,以幫助監測和評估我們在結構性改革方面所作努力、取得的進展和面臨的挑戰,該框架將逐步優化。我們正制定一個覆蓋短期、中期和長期措施的增長戰略。我們將確保“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和“創新增長藍圖”中的相關要素得到清楚闡釋。
建設更高效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
16.實現抗風險的增長,必須建設有效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架構。我們將繼續在此方面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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