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1945年日本將台灣歸還中國,已從政治、法律和程序上解決了台灣的歸屬和法律地位,但“台獨”勢力卻罔顧這一事實,從“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的前提出發,謊稱“台灣歸還給了中華民國”,而不是“歸還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還不存在”等等。由此推論,台澎金馬屬於目前在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提出主張的權利”。他們杜撰這些謬論的根本目的是為其“台獨”活動提供所謂理論鋪墊和“法理支撐”。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宣告其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國際上的唯一合法代表。從國際法角度看,這一重大事件引發的繼承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新政權取代舊政權的政府繼承,而非一個國家取代另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國家繼承。從主體性上看,中國依然衹有一個,它所發生的變化衹是中國內部中央政權的更迭,並沒有從中國分離出一個新的國家。中國作為單一國際法主體的性質沒有改變,其主權和領土疆域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的政府繼承,自然包含著對作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一部分之台灣的繼承。然而,“台獨”勢力卻硬將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所引發的繼承說成是“國家繼承”,以此論證“1949年中華民國沒有被推翻,衹是首都遷移到台北,領土疆界縮至台澎金馬地區而已”。不論“台獨”分裂勢力如何企圖篡改、歪曲台灣歷史事實,都不能改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歷史、法理和事實。
“台獨”勢力蓄意歪曲二戰歷史和抗戰歷史
賴清德自2024年5月20日上台以來,絕口不提1945年抗戰勝利、台灣光復的歷史,宣揚美化荷蘭殖民台灣的所謂“台南400年”和日本殖民台灣的50年。賴清德當局故意淡化、否認台灣光復、回歸祖國的歷史意義,試圖抹殺台灣民眾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記憶,這是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對兩岸同胞巨大民族犧牲的嚴重褻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