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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適度“教育懲戒” 不違現代教育精神

  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日前表示,《教師法》要明確寫清楚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教師該不該擁有懲戒權再次成為熱門話題。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廢除體罰是世界潮流,但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剝奪教師必要的懲戒權;開展懲戒教育很有必要,這本身就是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關鍵在於懲戒的範圍、方式和尺度的把握,掌握得好,犯錯學生受到適當懲戒警醒,其他同學從中得到教育,有利於校園風氣,也利於保護老師。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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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明確教育懲戒權,讓教師不再兩難

  “為了使學生少犯錯誤健康成長,使教師擺脫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使中小學校學生管理進入正常軌道,建議明確教育懲戒權。”全國人大代表、邢台學院文學院教授、民盟邢台市委副主委陳鳳珍近日呼籲。   “因為老師批評了幾句,孩子就跳樓了,老師沒有錯,卻被追究責任。”陳鳳珍介紹,她在日常調研中了解到,這些雖然只是個案,但對老師管教孩子的主動性傷害很大。“學生犯錯誤,教師不能不管,但又管不了、不敢管,使得 …【详细】

民進中央就“治理校園欺淩”提案:建議給予學校適當懲戒權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7年發布的全球校園欺淩現狀的最新報告顯示,全世界每年有近2.46億兒童和青少年因體貌特征、性別與性取向、種族與文化差異這三個原因遭受欺淩。   今年兩會,民進中央向大會提交了《關於有效治理校園欺淩問題的提案》。民進中央認為,我國針對校園欺淩問題出台了《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但政策效果不够明顯。   提案認為 …【详细】

遏制校園暴力 就得讓懲戒權回歸學校

  民進中央向今年全國政協會議提交的《關於有效治理校園欺淩問題的提案》認為,中小學校面對欺淩事件,往往處於政府部門與家長之間的“夾心”位置,同時承受兩方面壓力,由於缺乏教育懲戒權,缺少法律顧問和專職心理教師,學校欺淩治理權能有限。建議賦予中小學校適當懲戒權,明確規定學校和教師對任何校園欺淩事件必須予以解決,不能擱置或推脫。   近年來,校園暴力、霸淩等發生在未成年人之間的傷害事件時有發生,甚 …【详细】

讓“教育懲戒”回歸教育的本義

  2019年1月中旬,邯鄲市永年區一名年輕女老師因按“班規”對遲到學生采取理發推頭的錯誤處罰方式被校方辭退,令人意外的是,後來該班六十餘名家長欲聯名請求學校給老師一次機會,認為平時她確實是一位盡職盡責的好老師。   近年來,因為“懲戒學生”引起的師生矛盾,乃至家校糾紛,甚至傷害老師的悲劇事件屢屢發生。這些事件造成了“老師不敢管,家長管不了”的尷尬局面,成為一個突出的教育問題,也成為社會普遍 …【详细】

厘清教育懲戒權的“公權範圍”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次向兩會提出修改《教師法》的提案,《教師法》要明確寫清楚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社會上,往往因為教師教育學生引起學生、家長的不理解,以至於讓教師出現不願管、不想管的現象。在周洪宇看來,目前對於教育懲戒權沒有一致的看法。周洪宇認為,教育懲戒權屬於公權範圍。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准確。    …【详细】

懲戒有尺度 教育有溫度

  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日前表示,《教師法》要明確寫清楚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教師該不該擁有懲戒權再次成為熱門話題。   對於懲戒權有三個方面的認識要厘清。第一,教育懲戒權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不符合教育目的,甚至反教育的體罰、打罵不是教育懲戒。第二,通過立法方式明確教育懲戒權,能够使教師擺脫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名正言順管理學生,同時,也 …【详细】

適度的教育懲戒權很有必要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所以中國自古就有尊師重教的傳統,甚至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說法。但是,近年來,隨著時代的發展、法治的深入和國人權利意識的增強,老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呈直綫下降趨勢,對犯錯的學生除了說服,幾乎沒有了別的教育手段,不僅打不得、罵不得、體罰不得,連批評的話語說重了都不行,萬一學生回頭離家出走,家長還不得找你說道說道?   孩子是祖國的 …【详细】

規範行使教育懲戒,需法律撑腰

  教育懲戒權屬於公權範圍,周洪宇代表的建議明確而大膽。在過去一段時間,由於獨生子女的客觀環境和對國外教育經驗的曲解,我國很多學校的教育方式出現問題。“無批評教育”被抬高到不正常的高度,絲毫不提對學生的必要懲戒,一些學生越來越驕慣,心理越來越脆弱,也給老師的正常教育工作造成困擾,導致老師們如履薄冰,教育過程中畏手畏腳,由此導致新的惡性循環。   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廢除體罰是世界潮流,我 …【详细】

給學校“懲戒權”須有法律保障

  近兩年來,校園欺淩事件屢屢見諸報端。校園欺淩事件的發生也暴露出社會各方對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方面的漏洞。民進中央敏銳地關注到了校園欺淩現象,并建議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園欺淩處理辦法,明晰學校和教師的反欺淩責任,給予學校適當“懲戒權”。   如今,校園欺淩事件,成為許多學校共同的“尷尬”。當校園欺淩事件發生時,大多數學校既沒有建立相對完善的防治體系,也沒有建立針對欺淩治理的激勵與處罰機制,更 …【详细】

懲戒“校鬧”更需強化依法治校

  醫生和教師之間、“醫鬧”和“校鬧”之間,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像依法嚴懲“醫鬧”一樣依法嚴懲涉師涉校違法犯罪活動,有必要性、合理性乃至迫切性。無須諱言,當前,各種鬧學校、砸校園、暴力傷師等現象并非個案,對教師、學校構成了嚴重安全隱患,卻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校鬧”問題錯綜複雜,牽一發動全身,僅僅從某一個方面單兵突進,效果可能不理想,甚至會引發新的矛盾衝突。依法嚴懲“校鬧”的同時,更應花大 …【详细】

校鬧:教師學校何時不再“無計可施”?

  “‘學鬧’‘校鬧’諸多傷師事件,讓教師戰戰兢兢,必要的懲戒不敢實施,合理的活動不敢組織。試想,如果連最基本的人格權、生命權都不能保證,教師怎會全身心地傳道授業?”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張家口市第一中學語文教研組長尤立增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中說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在去年9月召開的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為學校 …【详细】

“懲戒權回校”什麼時候都不晚

  近兩年來,校園欺淩事件屢屢見諸報端。校園欺淩事件的發生也暴露出社會各方對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方面的漏洞。民進中央敏銳地關注到了校園欺淩現象,并建議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園欺淩處理辦法,明晰學校和教師的反欺淩責任,給予學校適當懲戒權。此外,不少政協委員也非常關注校園欺淩,并紛紛建言獻策。   時下,校園欺淩面臨的最大尷尬是:欺淩形式是五花八門的,治理方式卻是手段有限的;欺淩傷害事件觸目驚心,懲 …【详细】

“教育懲戒權是公權”,指向的是規範行使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次向兩會提出修改《教師法》的議案,《教師法》要明確寫清楚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他認為,教育懲戒權屬於公權範圍。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准確。   給教師懲戒權的討論由來已久。但在現實中,對於教育懲戒權如何具體操作實施、尺度如何把握,這些具體環節仍存在模糊和爭議之處。在很多師生衝突中,教師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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